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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皋一男子酿车祸妻子背黑锅 被民警发现接受法律处罚

2016-06-23 分享

       掌上如皋讯近日,如皋一市民付某和妻子樊某驾驶一辆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如皋市208县道交叉路口,与沿208县道由南向北左拐弯由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,致人受伤,两车均受到损坏。 

  执勤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,先后两次询问中型仓栅式货车事发时驾驶员,樊某均主动承认其驾驶车辆时发生事故,并在现场接受了民警对其酒精呼吸测试。事故现场勘查完后即对当事人付某和樊某分别开展询问调查,经调查后,双方均承认事发时是付某驾驶的货车;后期通过调取卡口监控亦证实事发前该货车由付某驾驶。

  通过公安网络调取付某驾驶证信息显示:付某于2015年06月04日14时55分左右,饮酒后持C1类驾驶证驾车在新S334线104KM+873M路段发生交通事故,驾驶证已被如皋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依法扣留。

  在此,小编提醒,驾驶员理应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,该事故货车夫妻双方事发后均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,夫妻二人为了争取少许的经济利益,不惜心存侥幸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最终发生了交通事故又冒名顶替试图逃避处罚,最终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同时又要接受法律的惩罚,这可谓得不偿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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