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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皋丁堰:房子已经建好7年,当初承诺要退的建房保证金,却迟迟没有拿到?

2016-07-21 分享

农村建房一般都要缴纳建房保证金。家住如皋丁堰镇堰南村的娄先生就向我们反映说,他家的房子已经建好了7年,可是当初承诺要退的建房保证金,却迟迟没有拿到,这到底怎么回事呢?


      位于雁南村21组的这栋两层小楼,就是娄家俊在2009年重建的房子,当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,他们家在原址进行重建,并缴纳了5000块钱的建房保证金。


  娄家俊告诉记者,当年房子建好后,他们也想要去拿建房保证金,可是由于那时收据找不到了,他没能及时拿到。最近,娄佳俊一家重新找到了7年前的这张收据。


  然而拿着这张收据,娄家俊先后找到镇上、也找到村里,却并不能兑现,拿回这5000元的建房保证金。


  娄家俊说,村里认为他们家两层小楼属于违建,所以不再退保证金,为此,他觉得不合理。


  娄家的两层小楼,村里认为是违建,扣下了建房保证金,而娄家人则认为自己没有违建,那么当初,农村建房的相关政策规定究竟是怎样的,娄家的房屋是否违反规定了呢?


  在丁堰镇雁南社区,记者了解到,按照2009年农村建房的相关规定,当时是鼓励农民进城进镇的,如果要原地翻建房屋,只能允许建一层的过渡房。


  冒主任介绍说,当年雁南村里申请建房的有十几家,严格按照规定,建一层过渡房的都统一退回了5000元的保证金;而违规扣除的保证金,都由村里上缴到了镇建管所和财管所。而这一情况,他们之前也跟娄家俊解释过。


  冒主任说,由于农村建房政策每段时期都有变化,他们都是严格按照政策的时间节点来进行操作的,因此,娄家俊家的建房保证金肯定不能退还。


  缴纳建房保证金的目的,就是保证建房人要按照村里统一的规划和要求来建房,相当于向村里递交的承诺书,同时也是对建房户的一种规范,建房户要是没能履行相应的承诺,保证金不给予退还,也是合理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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