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,有居民反映如皋市江安镇百新村一电镀厂大量排放污水,污染环境,随后环境监察人员立刻赶赴现场调查,发现该电镀厂正在从事镀锌生产,而且工厂的废气没处理直接排到空气中,废水也没有经过设施处理排入厂房南侧的河中,致使河水呈黑色,污染严重。
如皋环保部门对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,要求该企业暂停生产,但该企业的电镀项目生产始终没有彻底停下来。为了保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落到实处,环保部门要求其主动关闭电镀项目,停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。但该企业在高额利润的推动下,依旧我行我素,并且常常紧闭大门,躲避环保部门的检查。
对此,如皋市环保局最终启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,让该企业强制停产。日前,如皋市法院与如皋市环保局、江安镇政府、江安镇供电所联合执法,对该电镀厂进行强制执行,在所有与电镀项目生产有关设施的关键部位都贴上封条,企业终于停止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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